居民自行抄表 与“远程抄表” 隔6天
本报7月13日刊登《6月用电少抄百余度,居民质疑:会否留到阶梯电价时来收?》报道后,引起供电部门高度重视。昨日,武汉供电公司表示,我市一些社区对居民用户采取的是“远程抄表”方式,不会人为故意少抄居民上月用电数,让居民多交电费。
就居民提出的质疑,硚口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到紫润明园北社区,向居民代表及社区干部现场将一些居民代表的用电电量数据进行分析及比对,并做详细解释。
武汉供电公司称,从2005年开始,我市逐步开始推广居民用户“远程抄表”。“远程抄表”是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和网络技术,利用GPRS/CDMA无线网络信道,通过无线传输方式,自动采集安装在用电客户处的电表止码信息,从而完成电量计费的抄表方式。此种方式无论是工作效率还是准确性方面都比传统的人工抄表方式有很大提高。
紫润明园小区属于“远程抄表”,小区内居民电表每月计费的止码均固定抄取每月6日零点的数据,而电费单上打印的抄表日期为7日。余女士查询到自家电表查看的止码是7月11日的,供电公司实际抄表时间与居民自行抄表的时间间隔6天,所以出现电费通知单上的电表止码与居民抄表的止码不一致。